我院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复试考生名单按一志愿优先原则确定。
2.以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如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120%,则按实际上线考生组织复试。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名,此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参考《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划定,单科下降15分,总分下降50分。
5.加分政策严格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6.名单经审核确认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公布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和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未经公布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学院网站网址:https://mse.tzc.edu.cn/。
(二)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前,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2.考生资格审查、政审资料和其他材料在复试前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具体要求和提交方式见学校研招网通知,https://yzw.tzc.edu.cn/)。
(三)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为线上口试。
2.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要求:环境相对独立可封闭、无干扰、光线明亮(不逆光)、网络信号强(建议有线与无线两种信号双重覆盖);严禁在培训机构参加复试。
3.复试前,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严禁替考,考前将采取人证识别以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比对等措施。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有详细记录。
(四)复试内容和要求
复试小组通过考生面试表现和大学成绩单、科研成果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交流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
1.每位考生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成绩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内容及相应分值如下:
(1)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分数)
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等材料,以及面试考核过程,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考核(分值占比:30%)
以随机抽题的方式,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核科目、参考用书参照:
https://yzw.tzc.edu.cn/info/1018/2833.htm。
(3)英语能力考核(分值占比:20%)
以随机抽题、交流问答方式,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口语、阅读能力。其中,英语听力、阅读以考查考生理解能力为宗旨,英语口语以考查考生实用英语表达能力为宗旨。
(4)综合素质考核(分值占比:50%)
结合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通过交流问答方式,考查考生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以及工作(学习)表现、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心理健康、协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
二、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初试所考全部科目满分为500分。
3.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材料工程相同相近专业为以下一级学科(以学科代码为序)内的专业:0702 物理学,0703 化学,0772 力学,0773 材料科学与工程,0789 纳米科学与工程,0801 力学,0802 机械工程,0803 光学工程,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6 冶金工程,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0877 纳米科学与工程,0855 机械,0856 材料与化工,0858 能源动力,1406 纳米科学与工程。
纳米科学与工程相同相近专业为以下一级学科(以学科代码为序)内的专业:0702 物理学,0703 化学,0708 地球物理学,0710 生物学,0772 力学,0773 材料科学与工程,0789 纳米科学与工程,0801 力学,0802 机械工程,0803 光学工程,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6 冶金工程,0808 电气工程,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7 核科学与技术,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5 软件工程,0836 生物工程,0877 纳米科学与工程,0854 电子信息,0855 机械,0856 材料与化工,0858 能源动力,0860 生物与医药,1401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6 纳米科学与工程。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国家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为我院调剂工作唯一平台。
2.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若仍未有明确受理意见的,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不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调剂工作程序
招生计划余额信息由我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学校研招网和“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我院调剂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
2.系统填报志愿。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接收复试通知。按照要求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人选,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
3.调剂复试。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调剂复试。
4.确认“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我院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
三、录取工作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招生计划用于调剂考生录取。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统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二)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1.各专业按招生计划数,对一志愿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一志愿录取名额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对复试合格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因招生计划追加或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若补录取考生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拟录取通知,不予录取。
3.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院将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纸质版体检报告于4月28日之前寄送到拟录取学院。经校医院组织鉴定,体检合格者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1.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未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法律法规;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
四、学院咨询及申诉方式
1.台州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电话:0576-88662365
2.联系邮箱:clxyyjs@tzc.edu.cn
3.通迅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B号楼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邮编:318000
4.监督电话:0576-88662991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包括复试资格审查、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演练等环节),经工作人员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联系后,仍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特殊情况下,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确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三)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动务必第一时间告知学院相关联系人。
(四)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台州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科办;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台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