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文件
台学院材料发〔2024〕10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废弃物中转站安全
管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保持实验室环境及实验场所的整洁优美,各实验室需要将实验产生的废弃物分类收集,并集中存放在废弃物中转站,由专人统一保管。为了保证废弃物存放规范及安全,请相关人员遵守如下规定:
1、送来的废固、废液应确保无毒、无害、无挥发性;禁止将不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2、酸性废液采用NaOH调pH至中性;
3、碱性废液采用HCl调pH至中性;
4、含氰废液用FeSO4处理后调pH至中性;
5、其它有毒废液也必须经过处理;
6、有机废液经酸碱中和处理;
7、含重金属离子的废液加碱处理;
8、所有废固、废液都应装在容器中;
9、废弃物容器及受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包装物,必须张贴实验室专用标签并自行送之废弃物中转站。
10、中转站管理人员必须对送来的废弃物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及时联系学校国资处,由学校国资处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储存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11、无特殊情况下,废弃物中转站将定期收取废弃物,定期收取时间为每日14:00—16:00,节假日、暑、寒假除外。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月24日
抄送:
台州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