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压气瓶必须分类分处保管,直立放置时要固定稳妥;气瓶要远离热源,避免曝晒和强烈振动;一般实验室内存放气瓶量不得超过两瓶,如实验需要多瓶气体,应注意合理摆放、固定和使用。
2. 高压气瓶上选用的减压阀要分类专用,安装时螺扣要旋紧,防止泄漏;开、关减压器和开关阀时,动作必须缓慢;使用时应先旋动开关阀,后开减压阀,用完,先关闭开关阀,放尽余气后,再关减压器。切不可只关减压器,不关开关阀。
3. 使用高压气瓶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与气瓶接口处垂直的位置上。操作时严禁敲打撞击,并应经常检查有无漏气,注意压力表读数。
4. 氧气瓶或氢气瓶等,应配备专用工具,并严禁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不能穿戴沾有各种油脂或易感应产生静电的服装手套操作,以免引起燃烧或爆炸。
5. 可燃性气体气瓶和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十米(确难达到时,可采取隔离等措施)。
6. 用后的气瓶,应按规定留 0.05MPa 以上的残余压力。可燃性气体应剩余 0.2MPa~0.3MPa(约 2kg/cm2~3 kg/cm2 表压),H2 应保留2MPa,以防重新充气时发生危险,不可用完用尽。
7. 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查。充装一般气体的气瓶三年检验一次;如在使用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的,应提前进行检验。
8. 搬运和存放时,旋紧气瓶上的安全帽,以保护阀门使其不发生转动。搬运充满气体的气瓶时,要用特殊担架和小车,并加以固定。移放时绝对不能用手握着气瓶阀门,禁止采用抛、滑和其他容易引起碰撞的方法,气瓶坠地以及相互碰撞均易引起暴炸。
9. 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气体需登记使用情况。其他气钢瓶由实验技术人员统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