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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2023学年困难生资格认定材料申报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2-08-20 点击量:

各位同学:

2022~2023学年困难生资格认定将在9月进行,请有需求的同学在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开学后下发通知统一收集(请大家关注时间节点,逾期不候!)。学院将进行材料审查、班级民主评议、学院民主评定等环节后提交学校学工部评定,所有环节通过后方可认定为困难学生资格。资格认定完成后,方可按要求根据困难程度享受2022~2023学年各类困难补助。注:2022~2023学年新认定的困难学生不可参与2021~2022学年励志奖学金的评定。

请有申报需求的同学请务必在830日前加入QQ群:826147377(入群后请更改群名片:例如19材控张三),后续收集材料的时间通知、答疑、信息采集等工作将在该群进行。

关于老生(2019级、2020级、2021级)参加补充认定,需符合下列两条之一的群体:1近一年内2021年9月1日以来)家庭发生重大变故;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且均提供相关材料。注:往年已认定过的困难生同学,不需要参加此次补充认定。

所有申请的同学均需提供材料(填写打印后请按下方顺序装订成册):1 台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批表(附件1);2 浙江省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2);3 材料学院困难学生认定支撑材料明细表(附件3);4支撑材料

支撑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 本人所在户口簿的所有页(必须提供):需体现该户口簿上所有家庭成员信息;

2 在有效期内的低保证、建档立卡证明、特困供养证、孤残学生证、烈士子女证、本人残疾证、家庭主要成员的残疾证(有就提供,没有就不提供);

3 家庭主要成员的银行流水,可前往银行网点现场开具或者手机银行导出(没有第2条所列材料者,必须提供该项材料);

4 近一年家庭主要成员的重大疾病,病情开销的相关证明(有就提供,没有就不提供);

5 本人助学贷款证明(有就提供,没有就不提供)

6 其他可说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实质性材料。

家庭主要成员一般指的是本人户口簿上所列人员;材料务必详细、准确,无支撑材料者,不予受理;所有材料收集后概不退还,请自行留存原件。

新一年度困难认定过程可能会启用新系统,若有操作指南,将第一时间发布。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8月20日